□晨報記者 王亦菲 實習生 房曼雲
  不小心將1萬元現金誤存入了並不欠費的信用卡中,而準備將錢取出來急用時,卻發現還需要繳納一定金額的手續費。近期,市民王小姐遇到了讓她十分鬱悶的事情:“溢繳款是我自己的現金,並非信用卡額度取現,為何也要收費?這不是‘霸王條款’嗎?”
  記者調查發現,取溢繳款是否收費、如何收費,本市各銀行的做法並不相同。
  質疑:取溢繳款“被收費”
  王小姐的招商銀行信用卡最後還款日為每月3日,通常她都會在1日前歸還上月消費的錢款。1日晚上,王小姐來到長陽路上一家招商銀行ATM機前,將10000元存入信用卡中還款。
  “一點擊確定,我就意識到還錯了。”王小姐說,數天前自己路過招商銀行網點時已經歸還了信用卡內的欠款。果然,查詢信用卡餘額顯示,卡內金額超過信用卡額度10000元整。
  王小姐開始也沒在意,想著麻煩點去趟櫃臺將錢取出來就好。“9日一早我就去了福州路上的招商銀行網點,想要把溢繳款取出來。”王小姐說,沒想到,大堂經理告知,想把錢取出來要繳納一部分的手續費。
  “ATM機上取現每天只能取2000元,手續費單次20元,5次加起來就是100元。如果是櫃臺取,可以一次1萬元全部取出,手續費50元。”王小姐很不解,前後不過數天,從自己的卡裡取自己的現金款還要額外再交手續費,感覺不太合理。“我又不是信用卡額度取現,這樣的收費依據何在?”
  招行:提現轉賬產生成本
  位於福州路上的招商銀行網點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像王小姐這種情況,就是所謂的溢繳款收費。它是指信用卡客戶還款時多繳的資金或存放在信用卡賬戶內的資金,取出溢繳款需支付一定金額的費用。
  招商銀行的解釋是,信用卡並不鼓勵持卡人進行多餘存款,信用卡本身存在的初衷就是希望持卡人通過透支個人信用進行消費,並不同於普通的借記卡,而對於銀行來說,一旦持卡人將多餘的款項存入信用卡中再取出,只能按照統一的信用卡透支取現費用收取。“因為持卡人進行提現、轉賬等操作時,銀行也會產生相應的現金管理成本。”工作人員表示。
  據工作人員介紹,客戶如果需要取出信用卡中多餘的存款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用信用卡取現的方式提取,另一種是用戶通過電話銀行將信用卡裡的錢退回到儲蓄卡裡。前者需要收取1%(最低10元)的手續費,並且每日最高提取限額為2000元;後者則收取0.5%的手續費(最低5元,最高500元)。若是櫃臺取按1%收取手續費,但最高封頂50元。
  當記者質疑該項收費不合理時,工作人員表示:“基本上所有銀行都對溢繳款有這樣的收費。”但當記者要求對方出示相關收費條款時,該工作人員表示無法回答。
  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給王小姐去電稱,經過與領導溝通,考慮到王小姐為信用程度好的優質客戶,願意給予一次“特殊照顧”——減免此次取現的手續費。“王小姐需要提供本人名下的一張儲蓄卡,在告知儲蓄卡的相應信息後,致電客服中心電話就可進行轉賬處理。此次取現轉賬不會產生手續費。”不過,此次是“特殊處理”,針對一般客戶還是會收取該筆費用的。
  律師:溢繳款取現收費爭議已久,法未禁止
  上海紐邁律師事務所律師方正宇告訴記者,對於溢繳款取現收費這一做法,其實爭議由來已久。目前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或者明令禁止,而是市場行為,僅通過銀行和消費者之間的合同來約束。
  “市民在申辦信用卡的時候,一定會收到一個詳細的條款說明,其中應該有關於信用卡取現收費的一些說明。”方正宇說,但是事實上,很少會有市民仔細閱讀條款,銀行方面也不會特意主動告知消費者溢繳款取現也屬於取現的一種形式。所以在事情發生後,往往雙方對此會有爭議。
  方正宇認為,從持卡人角度,銀行方面提供的是格式合同,並且由銀行單方面擬定,如果消費者認為條款對自己“顯失公平”,則可以向消協提出申訴認為該條為 “霸王條款”。此外,銀行在明顯可以區分溢繳款取現、透支取現的前提下,將其混為一談。
  也有業內人士表示,征收該項費用也存在一定合理性。“跨行轉賬有手續費,如果直接給信用卡裡面打款,取現不收取手續費,則變相實現了轉賬。 ”
  [記者調查 ]
  部分銀行信用卡溢繳款取現收費標準
  (原標題:信用卡取溢繳款要收費被質疑“霸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z09czpzl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